本會灌溉區域內農作物以兩期作水稻為主,占全區耕地面積百分之九十五年以上,在糧食生產中居重要之地位,一般第一期作應在每年「清明」以前完成插秧,灌溉日數約需一百二十天,第二期作則應在每年「立秋」前插秧完成,本田灌溉日數約需一百一十天,田間需水量約為二、○○○公厘之水深,(即每公頃二○、○○○立方公尺之水量)。

      其他占約百分五的耕地,則以種植廿藷、蔬菜、瓜果等之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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