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務委員會之職權:
- 審議組織章程及有關會員權利義務事項。
- 議決工作計畫。
- 審議會有不動產之處分、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 審議借債及捐助事項。
- 審議預算。
- 議決會長及會務委員提議事項。
- 審議決算。
- 議決會員請願事項。
- 其他依法令應行使之職權。
前項各款職權之行使,以會議方式行之,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其屬於第一款至第七款之審議或議決事項,報請省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會務委員會對於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決議。

- 會長之職責:
- 對外代表本會。
- 依法令及本會章程綜理會務。
- 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事業機構。
- 執行臺灣省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規定及會務委員會決議事項,並提出工作報告。
- 執行主管機關交辦或委辦事項。
- 處理會員間之糾紛事項。

- 總幹事職掌:
- 襄助會長處理會務。
- 綜核文稿及重要業務之擬辦。
- 有關業務之聯繫與協調及重要交辦案件、之核擬。
- 業務考核與改進事項。
- 不屬於組室之綜合事項。
- 會長交辦事項。

- 主任工程師職掌:
- 協助會長處理工程及管理方面技術性業務。
- 水源運用及灌溉管理之督導及研究事項。
- 工程之規劃、設計及營運之督導事項。
- 審核工程計畫、設計、工程施工品質、進度之考核及督導事項。
- 工程經費之編擬及工程招標、開標之督導事項。
- 水源開發及農田水利事業效益之研究發展事項。
- 會長交辦事項。

- 工務組職掌:
本會工務組分設計、工務二股,辦理水利工程之興辦、改善、復舊、水利設施維護,災害搶修及工程之規劃、測量、設計、招標、考工、工事、驗收等事項。

- 管理組職掌:
本會管理組分灌溉、督導二股,辦理水資源開發、調配、營運、及灌溉排水設施、灌溉地等之管理、妨害及糾紛處理、基層水利小組業務等事項。

- 財務組職掌:
本會財務組分徵收、財產二股,辦理本會會費、工程費及各項費用之查定、徵收、傻訴追與房地產管理、處分、財務計畫及資金調度等事項。

- 總務組職掌:
本會總務組分文書、出納、事務三股,辦理文書、出納、事務管理、印信典守、選務事項及會務委員會議事等事項。

- 人事室職掌:
本會人事室分任免、考核二股,辦理員工任免、待遇、福利、升遷、考核、獎懲、勤惰、訓練、退休、撫卹等事項。

- 主計室職掌:
本會主計室分歲計、會計二股,辦理編製年度預、決算,審核會計憑證,會計簿籍登記、使用與保管,報表及統計資料彙編陳報。

- 輔導室職掌:
本會輔導室分第一、二股,辦理公務機密維護、政風法令宣導、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案件,維護機關設施安全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 資訊室職掌:
本會資訊室辦理資訊業務整體規劃、系統開發、教育訓練、資訊資源管理、協調、維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