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共埤圳組合時期(1919年~1931年):

  1. 桃園大圳組合
  2. 三七圳水利組合
  3. 三層水利組合
  4. 後村圳水利組合
  5. 十二股圳水利組合
  6. 石頭溪圳水利組合
  7. 二甲九圳水利組合
  8. 大安圳水利組合
  9. 永豐圳水利組合
  10. 潭底圳水利組合

B.水利組合時期(1931年~1945年):

  1. 桃園水利組合
  2. 湖口水利組合
  3. 大溪水利組合
  4. 新莊水利組合
  5. 海山水利組合

C.水利協會時期(1946年~1947年):

  1. 桃園農田水利協會
  2. 湖口農田水利協會
  3. 大溪農田水利協會
  4. 新莊農田水利協會
  5. 海山農田水利協會

D.水利委員會時期(1948年~1955年):

  1. 桃園農田水利委員會 (桃園大圳農田水利委員會)
  2. 湖口農田水利委員會 (湖口水利管理委員會)
  3. 大溪農田水利委員會
  4. 新莊農田水利委員會
  5. 海山農田水利委員會

E.農田水利會時期(1956年~1974年):

民國45年依據台灣省各地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之規定將原水利委員會予以規併成立農田水利會,桃園、湖口、大溪3個水利委員會合併為桃園農田水利會。新莊、海山水利委員會合併為新

F.實施健全方案時期(1975年~1982年):

台灣省政府六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府建四字第一○三八○四號函頒布「台灣省加速農村建設時期健全農田水利會實施要點」,實施期間會員代表暫不選舉,會長由省

G.恢復會員代表時期(1982年~1994年):

民國七十一年,台灣省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修正公布,省府結束農田水利會健全方案之實施,恢復會員代表及會員選舉,會長由會員代表選舉產生。

H.遴派會長及會務委員時期(1994年~2002年):

民國八十二年,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公布,將議事機構改為會務委員會,會務委員及會長均由政府就符合資格之登記人選中遴派擔任。

i.農田水利會時期(2002年~迄今):

民國九十年,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公佈。自九十一年起會長及會務委員均改由會員直接投票選舉產生。